房产税是怎么收的?

我要回答

房产税是怎么收的?

21小时前

共有0个人关注

我要回答

关注问题

全部 9 个回答

  • 头像

    链家房友136****4455

    普通用户

    房产税目前还没有定论,但是契税要改革了,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契税政策。

    房产税目前还没有定论,但是契税要改革了,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契税政策。

  • 头像

    李广鹏

    经纪人

    图片

    带看139次 | 成交11单

    您好,德佑经纪人李广鹏很高兴为您服务,目前沈阳的房产税还没有具体的实施,您可以实时关注房产新政策的,关注房产税的信息,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

    您好,德佑经纪人李广鹏很高兴为您服务,目前沈阳的房产税还没有具体的实施,您可以实时关注房产新政策的,关注房产税的信息,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

  • 头像

    链家房友152****3589

    普通用户

  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,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,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。 房产税分两种计算方法: 一、从价计征: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,其公式为:应纳税额=应税房产原值×(1-扣除比例)×年税率1.2% 二、从租计征: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,其公式为:应纳税额=租金收入×12%。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,从生产经营之月起,缴纳房产税。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。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,其公式为:应纳税额=房产租金收入×4%。 《房产税暂行条例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。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,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。产权出典的,由承典人缴纳。产权所有人、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,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,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。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、经营管理单位、承典人、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

  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,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,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。 房产税分两种计算方法: 一、从价计征: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,其公式为:应纳税额=应税房产原值×(1-扣除比例)×年税率1.2% 二、从租计征: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,其公式为:应纳税额=租金收入×12%。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,从生产经营之月起,缴纳房产税。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。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,其公式为:应纳税额=房产租金收入×4%。 《房产税暂行条例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。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,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。产权出典的,由承典人缴纳。产权所有人、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,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,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。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、经营管理单位、承典人、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

  • 头像

    链家房友139****1327

    普通用户

    目前房产税还没有定论,但是契税要改革了,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政策了,如果想了解更多点击我头像随时联系我了。

    目前房产税还没有定论,但是契税要改革了,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政策了,如果想了解更多点击我头像随时联系我了。

  • 头像

    链家房友133****1313

    普通用户

    房产税 正常90平米以下的是百分一 2021年九月份说是有变动具体还要再看

    房产税 正常90平米以下的是百分一 2021年九月份说是有变动具体还要再看

  • 头像

    链家房友185****2575

    普通用户

    房产税现在还没有具体实施,您可以实时关注房产新政策,祝您生活愉快。

    房产税现在还没有具体实施,您可以实时关注房产新政策,祝您生活愉快。

  • 头像

    链家房友135****9267

    普通用户

    您好我是链家新房店经理解晓亮,目前暂时不会有房产税,买二手房缴纳契税即可

    您好我是链家新房店经理解晓亮,目前暂时不会有房产税,买二手房缴纳契税即可

  • 头像

    链家房友132****2043

    普通用户

    您好,现在沈阳正常的政策就是没有得,暂时房产税还没有落实征收。

    您好,现在沈阳正常的政策就是没有得,暂时房产税还没有落实征收。

  • 头像

    链家房友187****8910

    普通用户

    目前没有房产税政策落实,无需担心

    目前没有房产税政策落实,无需担心

0字

提交答案

您对新版链家网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或使用中遇到的问题,请在本页面反馈。 我们会每天关注并不断优化产品,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!

反馈内容
联系方式(选填)